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中,建设单位往往委托一家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担任施工和管理工作,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面有较大优势,便于进行组织协调工作,可有效保障项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与磨合,可有效减少冲突。
一、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含义
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者由多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的施工需要再进行分包单位的招标与发包,把具体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包给分包商来完成。
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
1、费用控制
某一部分工程的施工图完成后,由业主单独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招标;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加大了业主方的风险。
2、进度控制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控制和协调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而项目总进度计划的编制、控制和协调,以及设计、施工、供货之间的进度计划协调由业主负责。
3、质量控制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质量控制,对分包单位来说,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4、合同管理
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5、组织与协调
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大大减轻了业主的工作。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三、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差异
1、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相对总承包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
2、合同关系不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在国内,也有业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签订的形式。
3、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中,业主同意将某几个部分的工程进行分包,施工分包单位往往由施工单位选择,由业主认可。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中,所有分包单位的选择都是由业主决策的。